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
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负责教师培养与职业发展的直属机构,具体工作职责是:
一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师发展的政策,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学校党委、行政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,制定教师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等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制定教师培训学习规划和年度计划,跟踪调研国内外知名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经验,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,建立教师发展培训体系。教师教学发展需求调研,探索开展教师能力培训的途径和方法。
三、负责开展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目的教师基本功大赛、教学观摩课等活动,传播和推广先进教学理念、教学模式、教学方法,组织教师参加各等级教育教学赛事。
四、负责教学名师、教学团队等的建设、选拔、推荐和申报工作。
五、负责新入职教师培训,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。
六、负责建立校院二级培训体系,学校开展教学理念、教学技能、教师礼仪等专题培训,二级院(系、部)开展与专业结合的专项培训。
七、负责建立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化平台,实现教师发展量化管理,以积分的形式整合全校各部门培训、交流、学习功能,促使教师达到终身学习的目的。
八、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,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全覆盖;帮助教师规划职业生涯,建立教师学历提升制度,促进教师卓越发展;实行教师末位提升发展计划。
九、开展教师线上培训工作,维护好学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平台。
十、与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实验教学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层干部、教学管理人员、骨干教师、辅导员、实验技术人员等人员的专题培训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